Indexed by:
Abstract:
一般狭义把法理解为一套冷冰冰的规则、准则集合,这只理解了法作为行为规范的制度文明方面,实际广义还包括法律价值、法的精神及相关的理念等精神文明方面.一般狭义把法治理解为’依法办事’等法律意义上的法治,实际广义还包括’法律主治’等社会意义上和价值意义上的法治.一般狭义把法治政府理解为行政法律制度的完善等形式上的法治政府,实际广义还包括法律的统治或法的治理状态等实质上的法治政府.对以上三个概念进行广义理解,对于把握法治政府的真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Keyword:
Reprint 's Address:
Source :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ISSN: 1672-2035
Year: 2005
Issue: 2
Volume: 4
Page: 48-49
Affiliated Colleg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