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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就卫兴华同志与方生同志关于如何准确理解社会主义经济争论中的两个颇为关键的问题: “社会主义”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区别和“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区别等问题发表了自己与众不同的见解。尤其值得注意的是, 作者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实际上存在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初级阶段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经济, 包含两个部分, 一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 (为主体), 一是有中国特色的非社会主义经济 (为伴体, 其中主要是有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经济)。在此基础上, 作者分别概括了以上两个不同部分各自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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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经济研究
Year: 1999
Issue: 11
Page: 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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