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究竟属于民事合同抑或行政合同于司法实务界引发了严重争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法律定性困局源自法律定性不明、"公共利益"或"行政管理目标"概念模糊、 相对人合法权益实现难等多层次因素.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法律定性疑惑之根源在于不同位阶的法律规范内部冲突、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观点矛盾以及指导性案例等相关裁判的模糊处理等多方面原因.因此,现阶段判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行政合同"性质应从考量合同订立之目的要素、 根据受侵害权益具体形式区分合同类型、 善用诉讼手段平衡权力制约与权利保障以及复杂案件的特定化处理等多重视角入手,从长远来看应制定《行政合同法》 解决相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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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
河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ISSN: 1674-7356
Year: 2018
Issue: 3
Volume: 10
Page: 5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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