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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垃圾分类制度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集中体现为行政管控措施效力不彰、市场潜能未能有效发掘、公众力量尚未充分调动等.日本垃圾分类的“沼津模式”源自公私合作的规制转型理念,形成了政府引导、市场激励和民众参与的垃圾分类多元主体协作模式.该模式应因我国《环境保护法》多元共治的环境治理新理念,具备可借鉴的制度优势;契合当前学界对垃圾分类理论研究的共识性观点;且我国相关的政策土壤、社会基础和技术条件也业已具备.我国应当以“沼津模式”为蓝本,重构现有的垃圾分类的管理体制,政府在政策法规层面做好顶层设计,完善管理、监督与宣传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导企业内化垃圾分类行为;通过广泛的公众参与,形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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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ISSN: 2095-3275
CN: 41-1420/Z
Year: 2019
Issue: 3
Volume: 34
Page: 148-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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